特色標籤

點選下列標籤,輕鬆得到符合特色的喜好物件!

免爬樓梯

特色描述

●點交情形→依現況點交●( 附夾層增建坪23.93坪 )( 低公設 17.85 坪 (公設比 24.1 % ) )( 本物件是法拍屋 . 拍次:第2拍 . 開標日期:113/08/06(二) 14:30 )
1‧本分署110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,據社區總幹事表示,本件建物無人居住,原承租戶於109年8、9月已搬走。又依110年10月26日執行筆錄記載,1149建號1樓有夾層增建(即4959建號,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),有單獨樓梯通往夾層,該夾層有獨立出入口,1樓格局分為前後2半部,前半部有冷氣、電腦主機、椅子等家電家具,後半部有冰箱1台,可通往後門;2樓(即1樓夾層增建)格局分為前後2半部,前半部似為辦公使用,後半部有房間、後陽台及廁所,皆有雜物;地下室有櫃子、床墊、椅子及電風扇等雜物,牆上有冷氣,屋內無嚴重漏水情形。另依義務人112年1月10日電話陳述表示,本件標的前委由代理人出租,租賃期間尚需詢問代理人,惟義務人迄今均未提供租約,審酌本件建物查封時社區總幹事表示已無人居住,本分署112年12月6日至現場時該房屋亦已斷水斷電,本件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。
2‧4959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,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0年11月10日函復表示,該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,屬既存違章建築,處理情形為拍照建檔列管。茲因該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,拍定人不得持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,並應自負被主管機關拆除之風險,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,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,請求增減價金。
3‧依當今皇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陳報狀所載,義務人所有房屋有一停車位,位於該社區B2-32號,本分署於111年3月4日至現場勘測,該車位為坡道機械車位,管委會主委稱該車位無出租,另社區總幹事稱停車位登記表記載為張○紅,為前所有權人。停車位因屬建物共用部分,故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。
4‧依本分署111年7月14日執行筆錄所載,執行標的物之電錶已被拆除,另1樓夾層增建部分尚查無獨立電錶及水錶。
5‧依新北市政府111年5月3日函復表示,438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;另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111年4月29日函復表示,438地號土地位於該所公開之土壤液化潛勢圖低潛勢範圍;又依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5月3日函復表示,該局105年1月1日至111年5月1日未曾受理火災案件;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111年5月10日函復表示,107年後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。惟本件不動產實際情形,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6‧據當今皇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8日陳報狀所載,義務人尚積欠管理費13萬4,860元,請投標人注意。
【建物面積】
1‧新北市泰山區民權街59號,建號1149,鋼筋混凝土造13層樓,1層:73.14,地下1層:95.28,平台:17.01,持分全,合計:185.43㎡【(公設建號1272,面積2204.24,持分126/10000,計27.77㎡;公設建號1273,面積2186.82,持分1/70,計31.24㎡)
2‧同號(未保存),建號4959,13層,1層夾層增建:79.11,持分全,合計:79.11㎡
謄本資料 [謄本]:總坪數73.94坪[主建坪50.95坪,附屬坪5.14坪,公設坪17.85坪(建號:1272,1273)],另增建坪23.93坪[RC造/商業用]
●前次移轉日:107.5.1,法務部行政執行署,查封日:109.5.18
●他項權利:1‧板信商銀,1791萬,設定日:107.6.4 2‧板信商銀,10萬,設定日:107.6.4 3‧楊OO,250萬

物件資訊內容以登記簿謄本或預售屋買賣契約為準,若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。